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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2GW单晶硅棒和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分类: 信息公开
    • 作者:超级管理员
    • 来源: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4-15 17:11:05
    • 访问量: 201

    【概要描述】

    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2GW单晶硅棒和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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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4-15 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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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单晶硅棒和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2023年,英发集团在宜宾市叙州区注册成立了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公司”),在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捷组团中部片区(宜宾英发德耀公司东侧)建设“年产24GW单晶硅棒生产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12GW的单晶硅棒生产能力,并于2024年底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拟取消二期12GW单晶硅棒生产项目,改为建设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项目。2025年4月,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在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变更(备案号:川投资备【2306-511504-04-01-236601】FGQB-0173号)。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GW单晶硅棒和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四川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含生产厂房、仓库、环保处理设施、辅助用房、配套设施等),购置高效晶硅电池丝网印刷、正膜、背膜、ALD 等行业先进的仪器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对激光技术、钝化技术等技术进行自主研发并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 8GW的HPBC高效晶硅电池的生产能力。一期年产12GW单晶硅棒已建成投运本项目为二期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项目,为新增用地,生产线、公辅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均为 本次新建,与一期无依托关系。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根据四川省宜宾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宜宾智慧监测》发布的2024年叙州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叙州区2024年PM2.5年均浓度值和臭氧8h第90百分位数超标,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故项目所在地叙州区属于不达标区。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叙州区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叙府办〔2023〕46号),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结合叙州区实际在3个重点行业推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分年度、分项目、分阶段确定改造任务,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腾出大气环境容量空间,助推叙州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根据现状监测可知,监测期间,氯气、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氨气、TVOC、五氧化二磷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NOx、TSP、氟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四川省宜宾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宜宾智慧监测》发布的2024年宜宾市地表水水质统计数据,2024年宜宾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所有国、省、市控断面均能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引用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受纳水体鸳溪河,在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

    (3)地下水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地下水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场地周界各监测点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昼间及夜间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S6监测点污染物现状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限值要求;各监测点氟化物现状监测值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其余监测点其余污染物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表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废水处理坚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废水处理站设置稀酸废水中水回用系统2套、浓碱回收系统1套、不含氮物化除氟系统1套、含氮物化除氟系统1套、DGSB脱氮系统1套、A/O生化系统1套、MVR蒸发系统1套。厂区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在总排口混合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且各污染因子及氟化物、氯化物满足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项目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标中“电池制造”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化学品供应站储罐呼吸废气、特气站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MVR不凝气等。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中,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颗粒物、氮氧化物能够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要求;电池车间和液氨间氨气排放速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废水处理站氨能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要求;VOCs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标准;硫酸雾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废水处理站硫化氢能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三大类。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废弃物中的废硅片及废电池片、废石英舟/管及废石墨舟、废干燥剂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试剂)、废树脂、废膜组件、废滤料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布袋收尘灰交第三方公司资源化利用处理、废除尘器滤袋交第三方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丝网印刷废物(含丝网印刷冷凝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物、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废水站在线监测废液及实验室检测废液、废吸附剂、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需交具有CMA资质(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资质)单位进行鉴别,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如为一般废物则交由第三方公司资源化利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4)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

    5、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在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污水。经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后,可防止地下水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采取先进工艺技术及设备和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将废水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且风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得到妥善地处理,将其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

    因此,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单晶硅棒和8GW HPBC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将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实现正常生产的同时,可保证企业周边不会因项目运营而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所选场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ckilcoJ0jZZYCaCVBXHvA

    提取码: m6j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5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英发德坤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13820990562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邮箱:1058728847@qq.com

    八、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028-84395916

    邮箱:549953812@qq.com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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